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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委办工作职责

时间:2015-04-11

  工作职责:

  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,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公布发表的各项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,编制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计划,依法对社会语言文字应用实施管理和监督,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,进一步推行《汉语拼音方案》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。 

  北京市语委办是市语委的常设机构,是市教委的内设处室,现设编制3人。

  地 址:前门西大街109号

  电 话:66074485

  邮 政 编 码:100031